仰恩大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实施办法

发布者:林鸿发布时间:2024-05-06浏览次数: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宣部、中组部、教育部、福建省委、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全校所有教职工都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为加快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民办大学建设,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凝心聚力。

  

第三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引导教职工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

  

第四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围绕学校改革发展中心工作,紧密围绕教职工思想实际开展学习,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引导教职工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二章  学习内容

  

第五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宪法、法律、法规。

  

(四)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五)世情国情、社情民情、重大时事政治。

  

(六) 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八)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九)教育、科技、卫生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的新知新义。

  

(十)仰恩大学校史、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重要决策部署。

  

(十一)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三章  学习形式和要求

  

第六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以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各二级单位要建立健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机制,以党支部扩大学习为主要形式,结合本单位特点,发挥学科、系所、教研室等组织的作用,确保政治理论学习覆盖到全体教职工。

  

第七条 丰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形式,广泛采用原文精读、音像资料观摩、辅导报告、专题讨论、教师沙龙、读书会、社会实践、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吸引力、参与度和实效性。鼓励二级单位组织教职工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国家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教学,让教职工在实地体验和亲身感受中悟初心、看发展,明担当、践使命。探索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学习。

  

第八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集中学习一般安排在周三下午进行,全年不少于8次。各二级单位要按学期制定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明确集中学习时间安排,对个人自学提出具体要求,不得以业务学习代替政治理论学习。

  

第九条 教职工中的中共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同时还要积极参加各类党员教育和干部教育。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条 加强组织领导。校党委对全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进行统一领导规划,统筹管理和部署安排。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定期编发学习参考材料,明确学习要求,对各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二级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建立学习记录制度。各二级单位要对本单位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基本情况、出席情况及主要内容如实记录。建立教职工学习信息化档案,记录教职工参加党校培训、支部学习、理论报告、社会实践、读书交流等各种形式学习的情况。

  

第十二条 加大资源投入。将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所需费用纳入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相关专项经费,纳入各学院办公经费,支持校党委理论宣讲团建设、邀请专家作辅导报告、赴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购买编印学习资料书籍等。各二级单位要落实保障措施,保证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开展。

  

第十三条 保障学习时间。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在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时,应当充分考虑到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安排,保证周三下午的集中学习时间。各二级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未能参加集中学习的教职工另行作出学习安排。

  

第十四条 加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监督考核。把各单位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考核。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情况作为各类评奖评优、人事考核、党员评议的参考依据。

  

第十五条 重视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宣传报道和经验推广工作。及时通过学校校报、校园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各二级单位宣传阵地等广泛宣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动态、经验和成效,在全校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各二级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